“从现在开始,通过任何渠道销售自制食品,如朋友圈,你必须先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和销售。” 这是某记者从食药监局了解到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该局对广元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食品摊贩标准作出认定,规定生产加工的食品用于从事网络销售的,应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生产和加工的食品用于在线销售,则必须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此外,市场上的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例如小型蔬菜摊位,水果摊和鲜肉摊位,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固定门面的小食品商家,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集中在集中贸易市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按食品摊贩进行管理。
在实施该标准之前,小型食品车间和小型商店已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未经过变更,一旦到期有效期可根据本标准进行管理。
同时,标准也很明确,位于周围直线200米范围内,幼儿园学校,小学和高中不能被确定为食品摊贩的商业活动范围。该标准还强调食品摊贩不应参与网络食品业务。
食品小作坊是指具有固定生产和加工,小规模生产和加工场所,简单生产条件和不具备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对食品进行集中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现场制售等无固定就餐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按小作坊进行备案管理。
食品小经营店,是指出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小副食商场,小超市等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以及使用面积不超过该标准的饮品店、快餐店、小饭店等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餐饮服务小经营店进行备案管理。
食品摊贩是其销售食品或提供的餐饮服务是没有固定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大多数都是我们在街上常见的小摊贩,此类食品经营按照食品摊贩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