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废弃物、污水排放管理,防止通过外来物引入危害,影响食品安全。
2、范围
适用于企业内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所有场所。
3、负责部门
行政部、生产部
4、内容
4.1废弃物
4.1.1控制危害:微生物
4.1.2控制要求
4.1.2.1生产中的废弃物应放入指定的封闭的容器中,容器应有明显标识;
4.1.2.2每日将废弃物清理出厂,并对盛装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4.1.3监视
生产部负责人负责对车间每日进行检查
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对废弃物清理出厂进行检查
4.1.4纠偏
发现有废弃物未及时清理的应立即清理,发现容器或区域卫生不好的应立即进行处理。
4.1.5监控记录
《废弃物处理记录》
4.1.6验证
行政部定期验证废弃物的管理
4.2污水排放
4.2.1控制危害:微生物
4.2.2控制要求
4.2.2.1设专用工器具清洗间,远离加工线或操作台;
4.2.2.2车间内没有产品时才能冲洗台面、地面;
4.2.2.3车间产品远离洗手、消毒池,防止污水溅到食品上;
4.2.2.4车间台面、池子中的水不能直接排到地面,应排进管道并引入下水道。
4.2.3监视
生产部主任负责每日进行检查
4.2.4纠偏
发现排放违规导致食品污染,要对受污染的食品返工,对违规行为制止。
4.2.5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单》
4.2.6验证
质检部负责人验证不合格品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