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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厂设计之食品工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2-09-16 点击次数:1425
核心提示:我国工业废水排放应该执行GB8978-1996。(1)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规定。饮用水的水源和风景游览区的水质,严禁有任何污染;渔业

我国工业废水排放应该执行GB8978-1996。

(1)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规定。饮用水的水源和风景游览区的水质,严禁有任何污染;渔业与农业用水,要保证植物的生长条件,保证动植物体内有害物质的残存毒性不得超过食用标准;工业用水的水源,必须符合工业生产用水的要求。

(2)工业废水里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分为两类,第一类: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积蓄,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影响的有害物质。含有这类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在废水排出口处,应符合表1所示排放标准。第二类: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有害物质,即从长远角度考虑,其毒性作用低于第一类物质的毒性,其工厂排出口处的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

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8

总镍

1.0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9

苯并芘

0.00003

3

总镉

0.1

10

总铍

0.005

4

总铬

1.5

11

总银

0.5

5

六价铬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6

总砷

0.5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7

总铅

1.0






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污染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50

80

3

悬浮物(SS)

70

150

400

4

生化需氧量(BOD)

20

100

600

5

化学需氧量(COD)

100

300

1000

6

石油类

5

10

20

7

动植物油

10

15

100

8

挥发酚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0.5

0.5

1.0

10

硫化物

1.0

1.0

1.0

11

氨氟

15

25

12

氟化物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0.5

1.0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类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5.0

10

20

18

总铜

0.5

1.0

2.0

19

总锌

2.0

5.0

5.0

20

总锰

2.0

2.0

5.0

21

元素磷

0.1

0.1

0.3

22

有机磷(以P计)

不得检出

0.5

0.5

23

总有机碳(TOC)

20

30

24

总硒

0.1

0.2

0.5


(3)食品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不仅规定了工业废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并且规定了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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