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区供水服务公司职责如下:
1、负责园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等日常工作;
2、负责园区用户规划红线内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的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3、遵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服务承诺》中的相关要求,向园区内企业提供服务,确保园区水质和水量供应的稳定可靠;
4、按园区规划建设局、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园区内供用水的计量收费;
5、参与园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6、园区规划建设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
二、企业内部自来水管道和用水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企业的自备水源、水泵、锅炉及有害的各种设施,严禁与自来水管道直接接通;
2、企业内部管道不得穿越市政公用道路;
3、管材严禁使用未经镀锌的黑铁管、钢管和未经涂料的铸铁管;
4、管道不能安埋在有明显腐蚀性、污染性的土壤内;
5、企业内部的消防、生产共用水库,应定期清洗,服务公司可监督检查。
三、违章处理
1、企业私自拆移水表,其当月水费及相应的污水费按该表额定流量计算,并由服务公司按当月水费的100%加收水费及相应的污水处理费。额定流量是指每天按24小时计算的装表表径流量。
2、损坏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除依法赔偿损失外,由园区规划建设局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3、企业内部管道未经园区规划建设局批准穿越市政公用道路的,园区规划建设局可令其限期拆除,逾期可派人拆除,由此而引起的停水等后果由违章者承担,并由违章者承担拆除费用。
4、未经批准擅自驳接用水的,服务公司可派人拆除违章设施,拆除费用由违章者承担。服务公司可自装接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按管径最大流量以每天二十四小时用水量计算追缴水费及相应的污水处理费,园区规划建设局可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未经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而将获得的使用自来水权益转让给另一用户(俗称转供水)的,服务公司对转供的用户可予以停水处理,并加收转供水水量100%的水费。
以上是关于园区供水的相关细则明细介绍,根据不同的园区有不一样的要求,但是大部分条列是相关相通的。希望企业能规范用水,保障生产,保障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