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在其发展的进程中,无论是其体制还是勘察测量方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并且还在不断地优化创新。我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主要研究的对象是施工建筑的地基和基础以及地下工程之间的关系。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展开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施工建筑基础及地下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给予充分的论证和分析,以便提出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的解决方案。
1勘察测量工作的过程缺乏合理性
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的工作内容应尽量全面、合理,相关部门在执行勘察工作时,对地下水存在的位置进行勘察。但是有些管理部门,未根据实测的要求对岩土结构、形式进行充分的调研,造成岩土工程勘察的深度存在随意拟定的现象,不仅导致勘察的结果不合理,同时也会导致整体工程施工质量下降,岩土工程勘察作业流程缺乏合理的保障措施。
2勘察作业的具体方法缺乏科学性
目前,我国针对建筑工程勘察作业的具体方法有如下规定:在实际勘察过程中,岩土的取样数不能少于6件,同时,还需要尽可能保证取样的岩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均匀性,以此来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结果和数据的精确度。但是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很多建筑工程企业在对原状的岩土样品进行采集时所采用的方法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科学性和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勘察作业数据报告的准确性有待提高
在岩土工程勘察现场工作完成以后,要按照现场回馈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制定勘察数据统计报告表,依据地质勘察作业报告的模式,对岩土工程勘察作业的数据结果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针对岩土工程勘察数据,对岩土的具体地质勘察报告内容进行分析,但是地质勘察报告表并不全面,例如没有针对岩土工程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