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我单位委托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宣恩县鸡笼洞水电站工程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监测,并自行编制了《宣恩县鸡笼洞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022年8月17日,我公司根据宣恩县鸡笼洞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鸡笼洞水电站装机7MW,多年平均发电量1919万kw.h,年利用小时2741h,保证出力1160kW。
坝址位于比德桥下游15m,为砼拱坝,最大坝高39m,总库容151.04万m3,调节库容79.91万m3,正常蓄水位1096.0m,相应库容104.2万m3,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工程。
引水系统布置于鸡笼洞河左岸,压力引水隧道长1560.37m,开挖洞径2.6m,衬后洞径2.0m,压力引水隧道末端接压力钢管水平长140.0m。
厂址位于坝址下游1.6km,厂内安装2台容量3.5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厂区地坪高程 975.95m,发电正常尾水高程970.82m,与下游仙女湖大坝正常蓄水位衔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武汉志宏水电设计院于2004年12月提出了《湖北省宣恩县鸡笼洞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报告》,《规划报告》推荐4库4级6站梯级开发方案。2005年1月10日,宣恩县水利局以《关于宣恩县鸡笼洞河流域水电开发规划报告的批复》(宣水利[2005]13号)文进行了批复,同意规划实施,其中鸡笼洞四级电站装机为10000kw。
由于规划规划时间较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工程建设投资等因数的变化,在维持原规划总体方案的基础上,为使得规划的开发方案更符合流域现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更加的经济、合理,杭州浙大恒立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提交了《宣恩县鸡笼洞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修编报告》。2015年12月1日,宣恩县水利水产局以《关于宣恩县鸡笼洞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修编报告的审查意见》(宣水利[2015]200号)文进行批复。同意鸡笼洞河流域规划为4库4级5站开发方案,同意将原《规划报告》中推荐的四级(鸡笼洞电站)正常蓄水位由1164.5m调整为1096m,坝址下移至比德桥,鸡笼洞四级电站装机由10000kw调整至7000kw。
2015年7月宣恩县水利水产局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湖北省宣恩县鸡笼洞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年3月3日,恩施州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宣恩县鸡笼洞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恩州环审[2016]17号)文进行批复。批复同意鸡笼洞河流域规划为4库4级5站开发方案,鸡笼洞四级电站装机由10000kw调整至7000kw。
恩施致盛水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宣恩县鸡笼洞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恩施州环保局于2017年1月下发了《关于宣恩县鸡笼洞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恩州环函﹝2017﹞10号)同意项目建设。
鸡笼洞水电站工程于2017年11月23日开工至2021年5月18日完工,2018年12月4日实现大坝围堰截流,2019年1月11日大坝开始第一次浇筑至2021年1月13日结束。项目于2022年2月正式下闸蓄水发电。
1、左岸拱坝段工程
大坝基础开挖于2017年12月23日,开始左坝肩开挖,2018年10月1日坝肩开挖结束。2018年10月5日至12月12日大坝河床段基础开挖完成。地基处理于2019年1月8日全部完成。
2、溢流坝段工程
2018年10月5日至12月12日大坝河床段基础开挖完成。地基处理于2019年1月8日全部完成,经地质工程师验收。
3、右岸拱坝段工程
大坝右岸坝肩基础开挖于2018年3月2日,开始右坝肩开挖,2018年10月1日坝肩开挖结束。
4、导流洞工程
本工程于2017年10月28日开工至2017年12月20日完工。
5、引水隧洞工程
鸡笼洞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于2017年8月29日开工至2021年1月6日完工。
6、主厂房及升压站工程
鸡笼洞水电站厂房及升压站工程于2018年10月1日开工至2021年6月15日完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5900万元,环保投资约296.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5.0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宣恩县鸡笼洞水电站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境保护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仅变动了管理用房及升压站建设位置,并取消了弃渣场的建设。对照《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在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将加强生态保护、做好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纳入了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做到了文明施工:
1、设置排水沟,施工废水由排水沟进入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未发生废水漫流污染河段或堵塞河道现象。
2、弃渣全部回用于大坝建设及道路铺设,未排入河道。
3、临时施工营地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林地施肥。
4、电站厂房均设置了三级化粪池(容积约20m³),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
5、施工期未发生违法排放和倾倒污染物进入地表水或地下水的违法环境事件。
6、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鸡笼洞河水质良好,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二)废气
1、各施工单位均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施工活动中定期对机械设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采用加油站提供的优质燃油。
2、爆破施工中采用光面爆破、严格控制最大单段起爆药量,爆破结束后采取通风排烟、洒水降尘,减少废气排放。
3、在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合等易产尘点处,采取洒水降尘、减少振动等防尘措施,物料运输采取密闭运输。
4、施工区设置洒水管道等洒水设施,并租用洒水车洒水降尘。
5、施工人员办公生活区位于施工区主导风向上风向,且远离施工区和生活炉灶布置;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6、根据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年报(2021年)》(2022年4月)可知,宣恩县城区PM10、PM2.5、SO2、NO2、CO、O3六项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位于宣恩县椿木营乡,环境空气优于宣恩城区,故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三)噪声
1、各施工单位均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减震机座。
2、施工期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布置,未在夜间、午间进行爆破作业;施工人员在高噪声作业环境中时,佩戴防噪声头盔。
3、运营期发电机组、变压器采用减震机座,发电机组置于发电厂房内混凝土结构水车室中,隔声降噪。
4、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电站厂房周围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夜间噪声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电站厂房边界噪声超标,建议将加强对发电机组管理,定期对发电机组、变压器进行检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将发电厂房门窗改为隔声门窗,并将门窗关闭。
(四)固(液)体废物
1、施工弃渣全部用于大坝建设及道路铺设,未设置弃渣场。
2、施工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运营期在发电厂区设置垃圾桶、垃圾池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有机垃圾堆肥处理,无机垃圾填埋。
3、设置有危废暂存间,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机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影响
1、水土保持措施
(1)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了生态恢复。
(2)未设置弃渣场,减少了临时占地。
(3)施工弃渣全部回用于道路修建。
(4)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边坡已全部采取了削坡、拦护等措施并对可绿化边坡全部进行了复绿。
2、生物保护及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减少临时占地。
(2)水库均设置了生态放水管,按有关部门规定安装了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确保下游生态流量下泄,避免出现断流。
(3)与渔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确保了库区及相应河流的正常渔业发展。
(4)施工期以购代采,未设置料场,所有施工所需原料均从正规企业购买,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5)施工期未发生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事件,也未发生扰民、随意倾倒、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事件。
(6)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未发生影响鸡笼洞河水质的污染事件。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无。
2、在线监测装置
无。
3、其他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未监测废水。
2、废气
(1)有组织排放
本次未监测有组织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次未监测无组织排放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电站厂房周围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夜间噪声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电站厂房边界噪声超标,建议将加强对发电机组管理,定期对发电机组、变压器进行检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将发电厂房门窗改为隔声门窗,并将门窗关闭。
4、固(液)体废物
本次未检测固(液)体废物。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无“十三五”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无需进行排放总量核算。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
本项目无环境保护污染物去除设施,本次未检测。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项目运营期以水力发电,无废气产生;职工生活燃料采用的是电,也无废气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鸡笼洞河水质良好,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不涉及地下水,本次未监测。
(四)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监测结果,电站厂房周围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夜间噪声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电站厂房边界噪声超标,建议将加强对发电机组管理,定期对发电机组、变压器进行检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将发电厂房门窗改为隔声门窗,并将门窗关闭。
六、公众参与
我公司采取现场发放调查表的方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比较满意,认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均未对其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调查期间公众未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后期会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与沟通,对于后期公众提出的各种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将积极采纳,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使项目建设与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利益相协调。
七、验收结论
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认为本工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恩施致盛水电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莲花坝村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5888229122
邮编:44559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