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被称为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是可以回收再利用,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处理的资源。伴随2018年开始的全国35个城市(区)试点,辅以相关政策支持和技术升级,越来越多元的企业磨刀霍霍,争先入场,多年默默无闻的建筑垃圾市场正迎来“百舸争流”的热闹景象,千亿级蓝海待掘。
国家层面十分重视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接连发布了众多相关扶持政策,各地方省市也纷纷响应。2020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明确:2020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
随着市场上对砂石骨料的需求增加,在税收、贴息贷款、支持采购等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发展态势良好。数据统计,去年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行业规模达到了1063.65亿元,同比增长约11.32%,预计在今年将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增加50亿元左右。
目前,我国一部分城市已经出现了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对于建筑垃圾处理的经验也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不可否认,我国大部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发展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种:①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行政许可只能挂靠在环卫部门下属企业,不具备收纳建筑废弃物的合法权限;②缺少政府的支持,导致运营困难,阻碍了企业规模的扩大;③建筑垃圾填坑造地的现象普遍发生,使得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缺乏原材料。
从我国建筑垃圾的构成分布来看:拆除旧建筑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占全国总量的3/5,新建筑的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约占1/3,其余少量是建筑装修产生的。因此,建筑物的拆除阶段和新建筑的施工阶段是建筑垃圾治理的主要节点。
我国各省市共有建筑垃圾处理厂867座,其中填埋场717座,堆放83座,资源化处理仅有67座,在已建成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中,安徽省和湖北省的数量居多,分别为17座和14座;宁夏、黑龙江、上海和西藏四省区(直辖市)尚未建成资源化利用厂。
目前,我国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在100万t以上的生产线仅有70条左右,小规模处置企业几百家,总资源化利用量不足1亿t;相关企业以民营为主,已建成规模化的生产线实际产能发挥不到50%,且大多处于非盈利状态。建筑垃圾总体资源化率不足10%,远低于欧美国家的90%和日韩的95%。据统计,2020年为2678项,截至2021年4月,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技术专利申请数量共892件。这也意味着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及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行业的技术发展将非常迅速。
我国建筑垃圾行业企业发展现状
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是近年来,我国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亦在不断发展,采用建筑废弃物处理设备将成块的建筑废弃物经破碎、筛分成各种骨料,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人行、堤防等的垫层或下部填充物,也可建设其下部基础,可制成再生混凝土、再生骨料、分解破碎后作为高质量的骨料,也可作为混凝土的添加料、装饰材料或水泥胶结材料的替代物,还可作为纤维加筋材料制作各类砌块、道路砖、市政设施中管道等等。
整个行业处于起步阶段,从业企业一般都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从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企业凤毛麟角,据了解全国不超过 30 家,因产品质量不过关,大多处于亏损状态。总体而言,目前市场尚未形成充分竞争,该行业在我国具有较强的政策壁垒、区域壁垒、资金壁垒和行业经验壁垒,潜在竞争者进入较为困难,已存在的企业受潜在竞争者的压力较小。
全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仍在起步阶段,从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企业少。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广,未来可能出现多家建筑垃圾利用企业参与建筑垃圾清运特许经营权的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