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标: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南征求意见
9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电
2022-09-08 11:34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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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科学评定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安全性,保障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消防质量,制定本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应合理确定储能电站规划、布局、设计、施工和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安全。电站设计年限应为 25 年。

储能安全防控(灭火)系统,宜包括具有簇级灭火、多次喷射(不少于 3 次)、持续降温的火灾抑制(灭火)装置以及精准到电池簇的复合型探测器及模块级喷头,喷头应满足喷放后的灭火剂在防护区内均匀分布的要求。灭火系统应满足扑灭模块级电池明火且 24h 不复燃的要求,系统类型、流量、压力等技术参数应经国家授权的机构实施模块级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

针对电池模块,电池簇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小于 0.9m(封闭式 PACK 包可减半);确有困难的,电池簇之间可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隔热板完全分隔。事故状态下电池包应具备移动条件,当采用非密闭电池包时,电池簇之间应有事故隔离措施,隔离设施耐火极限不小于 3 小时,并满足通风和散热需求。

当储能舱采用液冷时,电池模块壳体应采用防护等级 IP67 以上的 PACK 包,且 PACK 包内宜设置锂电池热失控探测装置,联动灭火装置,PACK 包预留灭火喷头;当液冷管路系统泄露时,不应影响系统绝缘及电芯安全。

原文如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意见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提高全省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水平,保障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消防质量和安全,根据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计划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征求意见稿),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9月19日前将意见建议报送至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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