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原材料。食品生产设备的原材料必须适合食品生产的要求,不能影响产品的质量,不能被产品或被任何清洗消毒剂所腐蚀、分解或渗透,必须使设备成分之间的电化学腐蚀反应减少到最低程度,包括焊缝、螺钉、螺母和零件等。
食品生产设备与产品相接触的表面使用不锈钢,一般通用的型号为304#不锈钢,相当于国家标准0Cr19Ni9。抗腐蚀性能更强的316#不锈钢,相当于国家标准0Cr17Ni12Mo2,现在已被广泛使用。
机械结构要求表面光滑。铸件的粗糙表面是导致污染产品的隐患,造成清洗困难,引起微生物的潜伏和交叉污染。接缝和焊接处必须平整光滑,表面涂覆无毒而耐腐蚀的涂料。
(2)清洗。设备的设计必须考虑易于清洗。所有与产品接触的表面应便于检查和机械清洗;各部件要便于拆卸,以达到彻底清洗的要求。所有设备在首次使用之前,先进行清洗和钝化(对能与产品反应的表面进行灭活处理),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设备的某部分的变化需要进行再钝化。
设备必须安装在易于操作、检查和维修的场地上,其环境应易于清洗,以保证卫生,而使产品受污染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部件结构(支柱、曲柄、基座等)的设计,其集污的可能性必须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3)安全。一切设备系统和周围场所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法规要求:
①没有滞留液体的凹陷及死角;
②可以防止混入杂质;
③局部封闭与外界隔离;
④零件、紧固件、插头等不会因振动而松离;
⑤投放原料及排放产品的操作均符合卫生要求;
⑥设有可防止害虫侵入的构造面(网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