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设计的内容
建筑设计的工作通常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与设备设计三部分
1、建筑设计
包括建筑内外空间的组合,环境与造型设计以及细部的构造做法的技术设计。建筑设计是房屋设计的龙头,并与建筑结构和建筑设备相协调。
2、结构设计
包括结构选型、结构计算、结构布置与构件设计,保证建筑物绝对安全。
3、设备设计
包括给水、排水、供热、通风、电气(强、弱)、燃气等,它是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及改善物理环境的重要设计。
二、建筑设计的依据
建筑设计依据主要有:人体尺度和人体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自然条件与环境条件,技术要求。
(1)人体尺度和人体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
包括我国男女、成人与儿童不同的人体尺度、生理要求和人体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这主要指人们在正常的生活、工作等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器具、设备所需的尺寸。
(2)自然条件
气象条件,包括各地区不同的温度、湿度、日照、降水、风向、风速等气象因素,做好防止各种自然灾害侵袭的设计。
水文、地形、地质条件,包括地面与地下水的基本情况,建筑用地的地形、地质情况以及抗震要求。
(3)环境条件
主要指建设基地的方位、形状、面积,基地周围的绿化与自然风景,基地原有建筑、管网设施以及城市规划部门对该建筑的要求。
(4)技术要求
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结构形式、施工条件以及施工设备的选择等,综合各方因素尽可能地运用新材料、新技术为建筑工业化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