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会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质量标准处处长万靓军主持,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扬州大学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的汇报,围绕标准制修订程序、标准技术内容、标准间协调性和标准编写规范性等方面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质询和讨论。经专家组协商,一致认为我院牵头联合制定的《水稻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送审稿技术内容严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并建议标准起草组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送国家有关部门作为推荐性农业行业标准颁布实施。
《水稻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水稻生产的组织管理、文件管理、过程控制技术要求、产品质量管理、废弃物处置以及内部检查等全程质量控制要求,适用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主体开展水稻生产的全程质量控制,该标准的制定对推动我国水稻生产主体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促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