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管理16步程序(1)
NO.1   初级评估(PA / TA)  定义:在潜在供应商评估之前,对新的潜在供应商作一个初步评估,或让供应商自我评估以确定其是
2022-09-06 16:09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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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   

       初级评估(PA / TA)

 

  定义:在潜在供应商评估之前,对新的潜在供应商作一个初步评估,或让供应商自我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基本的质量体系、合适的技术能力和良好的管理水平。

 

  目的:通过半天的评估以确认新的潜在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进行潜在供应商评估。

 

  范围:适用于所有被认作是潜在来源的新的供应商。

 

  程序:A  采购员、经理或工程师进行现场评估

 

  ——质量方面有12个要素

 

  ——技术方面有7个要素

 

  ——管理方面有6个要素

 

  B  供应商自我评估(只能在客户的要求下进行,所有要素与现场评估的要素一致。

 

  评分体系用以确定新的潜在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进行潜在供应商评估。

 

  任务:确定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进行潜在供应商评估

 

  NO.2

 

  潜在供应商评估(PSA)

 

  定义:  现场评估供应商是否能达到对管理体系的最基本要求。

 

  目的:  进行为期一至二天的评估以验证新的潜在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达到与公司开展业务的最基本要求。

 

  范围:  在推荐某一供应商来开拓新的业务之前,如果该供应商未具备QS9000认证,并且在以下任一状态成立的情形之下,必须进行潜在供应商评审:

 

  1.潜在供应商的制造场所不是公司的现有供货源。

 

  2.该项技术/ 零部件对此供应商的制造场所而言是全新的。

 

  此外,当采购部门认为具有较高风险时,也将进行潜在供应商评审。

 

  程序:采用根据QS9000制定的潜在供应商评审文件形式。

 

  潜在供应商评估必须在选定供应商之前完成。

 

  NO.3

 

  选定供应商

 

  定义:  联合采购委员会批准合格厂商的程序。

 

  目的:  选定在质量、服务及价格方面都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来提供产品。

 

  范围:  全球范围内的供应商。

 

  程序:  由公司的供应商开发及供应商质量部门来:

 

  -审核潜在供应商评审结果

 

  -评估各候选供货来源

 

  -批准或否决建议

 

  -在必要的情形下批准整改计划

 

  -签署决议文本

 

  NO.4

 

  先期产品质量策划APQP和控制计划

 

  定义:  为确保产品能满足客户的要求而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计划。

 

  目的:  此程序要求供应商开发并实施产品质量计划:

 

  -利用资源,满足客户要求

 

  -尽早发现所需的更改

 

  -保证全部必要步骤按期完成

 

  -促进双方信息交流

 

  -以具有竞争性的价格按时提供合格产品

 

  范围:  所有为公司供货的供应商都必须针对每一个新零部件执行“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控制计划”程序

 

  程序:  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意见,按以下各阶段进行:

 

  -计划并制定项目

 

  -产品设计与开发

 

  -工艺设计与开发

 

  -产品及工艺验证

 

  -反馈,评估及整改措施

 

  NO.5

 

  投产前会议

 

  定义:与供应商进行交流以明确零件质量合格及持续改进的要求。

 

  目的:保证所有质量要求在供应商及客户负责供应商的部门之间得到确切的交流。

 

  范围:建议对所有需要进行PPAP的新部件或新材料行使本程序,依照其风险程度之不同来确定先后。(这是先期质量策划的一个部分)

 

  程序:通过供应商与客户有关人员在产品开发小组会议上进行密切的交流以对质量,生产能力和进度等要求进行研讨并取得认同。

 

  NO.6

 

  样件审批或工装样品(OTS)认可

 

  一、样件审批

 

  定义: 公司规定的样件审批规程。

 

  目的:  提供公司统一的对样件及其附带文件的最低要求,协助识别并纠正部件上的问题以减少部件差异,评估设计、制造和装配可能产生的影响,加速“正式生产件审批”程序的执行。

 

  范围:  适用于需提供新样件的所有供应商。

 

  程序:-由客户提供对样件的检验清单

 

  -供应商得到有关提供样件要求的通知

 

  -供应商得到GP-11中提出的要求

 

  -供应商提交样件和按客户要求等级提供文件

 

  -供应商会得到提交样件审理结果的通知:

 

  ―批准用于样车制造

 

  ―可用于样车制造                         ―不可用于样车制造

 

  二、工装样品(OTS)认可

 

  定义:  公司规定的外购国产化零部件(工装样品/OTS)审批程序。

 

  目的:  测试由中国当地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是否符合原设计的工程要求,非用于评审零部件的原设计。

 

  范围:适用于所有提供在中国制造零部件的供应商。

 

  程序:-样件定义1  样件定义2

 

  -送样要求

 

  -工装样品(OTS)认可程序

 

  -工程样品(OTS)文件的提交

 

  NO.7

 

  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

 

  定义:  关于正式生产件得以审批的一般产业程序。

 

  目的:  验证某供应商的生产过程是否具备生产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的潜能。

 

  范围:在新产品投产前,或当现有产品在技术、工艺上有改动或供应商情况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此“正式生产件审批”程序

 

  程序:供应商严格按照正式生产件审批程序(PPAP)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执行。

 

  NO.8

 

  初期生产次品遏制程序(GP-12)

 

  定义: 供应商正式生产件审批程序控制计划的加强措施,初期生产次品遏制计划(GP-12)与产品先期质量策划及控制计划参考手册中的投产前控制计划是一致的。

 

  目的: 帮助供应商验证对其工序的控制,使质量问题能迅速在供应商现场被发现和纠正,而不影响到客户的生产线。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需要通过正式生产件审批程序的零件,包括所有小批量供货,加上采购部门指定的数量。此程序不只限项目的开始。

 

  程序:作为质量先期策划之组成部分,供应商将制定GP-12投产前控制计划,GP-12控制计划是PPAP正式生产件审批程序的要求之一,在达到此阶段放行标准之前必须按该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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