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办法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同时,严格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药学服务、药品储存配送、药品追溯、风险控制、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药品零售行业现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我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在当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药品流通企业将不断地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重视人才培养与员工职业规划,加强团队建设,构建知识型、创造型人才成长的企业文化,重点培养跨界复合型人才及各类专业人才。同时,预先培养或积极引入具有医、养、护及健康管理专业背景的综合性人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我国医药零售行业根据终端渠道,可划分为医疗终端和零售药店。零售连锁药店是一种规模化的营销形式,以其网络覆盖优势,较完善的分销能力,综合价格竞争优势,灵敏的信息反馈和质量管理优势等,成为医药零售行业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种终端渠道。
近年来在政策的推动下,药品零售行业并购频频,零售连锁率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药店门店总数达56.1万家,其中单体药店门店数量为24.19万家,连锁企业门店数量31.91万家,连锁率提升至56.88%。对比2020年底,门店总数提升1.26%,连锁率提升0.67%。
近年来零售药店药品销售额增速有所下滑,但整体仍然保持较高和稳定的增速,市场发展空间广阔。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规模达16437亿元,同比下降8.5%。
如今,医药电商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头部企业已经初步形成,医药电商也在从“单一网售药品”转型为“以药品销售服务为基础”。越来越多的医生、药师加入医药电商企业,还有一些医生个体的自媒体,未来也将会有更多的医药人成为在线工作人员。医药电商的发展符合政策及老百姓的利益,是未来药品零售的必经之路。更少人到药店去买药,而作为传统的实体药店,一些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已经感到筋疲力尽,实体药店在药品零售方面将进一步丧失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