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4月起实施的标准中,国家标准5项,地方标准26项,行业标准73项,团体标准20项,其他1项,其中,行业标准占标准总数的58.4%。这些标准涉及产品或原料标准、规范规程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地方标准涉及北京、上海、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青海、浙江、广西。
4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有92项,其余标准实施日期分别在4月10日、11日、12日、15日、18日、22日、23日、24日、25日、28日、29日。
其中,《GB/T 10781.1-2021 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1-2021 白酒质量要求 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两项国家标准在4月1日起正式实施。
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代替了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新标准与GB/T 10781.1- 2006 相比主要变化为:修改了标准名称,标准名称修改为“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 浓香型白酒”;修改了浓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称,将白酒的英文译文修改为“baijiu”;增加了引言;修改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在定义中取消了“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描述;增加了酸酯总量的术语和定义;酒精度调整为:高度酒:40%vol<酒精度≤68%vo,低度酒:25%vol≤酒精度≤40%vol;修改了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增加了酸酯总量和已酸+已酸乙酯;修改了理化指标:按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分别进行要求;增加了附录A白酒中酸酯总量的测定方法和附录B白酒中已酸含量的测定方法。
GB/T 10781.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规定了馥郁香型白酒的质量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馥郁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GB/T 10781《白酒质量要求》拟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
——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
……
——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
……
上述两项标准分别属于该标准的第1部分和第11部分。
这些标准的实施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方法指南,为消费者提供了指引。食品伙伴网在此特别提醒行业内相关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标准的最新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22年4月起实施的食品及相关标准信息